晚归相关条例及撤销通道
一、相关条例:
参照《联合国际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细则》第七条
第七条 宿舍开放时间
周日至周四: 06:00—23:30
周五至周六: 06:00—23:50
7.1 宿生应按规定时间使用校园卡、临时卡通过门禁系统进出宿舍,开放时间以外,严禁外出;
7.2 如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学生事务处学生学习型社区发展组提出书面申请,获正式批准后方可外出。
7.3 如因突发疾病原因需外出的,需经学生事务处值班老师的批准。晚归的同学,必须向宿舍管理员出示证件进行晚归登记;
因特殊情况(身体不适就医,飞机、动车晚点,社团活动或学业方面)
例如:
生病去医院就诊需要提供病历证明。
动车晚点可提供车票凭据。
社团活动或学业原因引起晚归需教职员作为证明人核实。
二、撤销通道:(仅针对以下特殊情况,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证明人)
例如:
如因生病去医院就诊,需提供病历证明。
如因动车晚点,需提供车票作为凭证。
如因社团活动或学业原因导致晚归,需有教职员作为证明人进行核实。
撤销步骤如下:
登录学工系统→宿舍生活→学生纪律与行为→晚归记录,按照系统指引操作提交审核。
请在收到邮件后的5天内完成以上申诉步骤。逾期未申请撤销的,将计入本学期的晚归次数。
夜不归宿相关条例
夜不归宿相关条例:
参照《联合国际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细则》第十条
10.1 宿生平日不允许在外留宿。有需要于周末及节假日回家或外出旅游等正当理由的,必须事先向宿舍管理员登记,以每周三日为限,超出此日数,须先行向学生事务处学生学习型社区发展组申请。
10.2 门禁系统记录有反馈每周超过三日以上未在宿舍住宿的,视为外宿,将会给于口头训诫、警告以上处分。
对于夜不归宿如有疑问,可发邮件至:slcdt@uic.edu.cn
宿舍电器申请注意事项及操作指南
1、申请方式
用邮箱账号和密码登录学工系统(https://sa.uic.edu.cn/ )提交电器使用申请。
2、申请注意事项
参照《联合国际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细则》第十八条
18.1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饭煲、洗衣机、电烤箱以及未经事先由学生事务处批准的电冰箱与电热水壶等相关违规电器。学校有权没收并处理学生宿舍的违规电器;
18.2 宿生允许在宿舍使用以下事先经学生事务处批准,并由国家质监部门认证的电冰箱与电热水壶:
18.2.1 电冰箱容量不大于 100L;
18.2.2 电热水壶功率不大于 500W(使用电热水壶时,不能同时使用饮水机);宿生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学生事务处申请并批准方可在宿舍使用以上电器;
18.3 违者其电器由学校相关部门暂时保管,寒暑假时发还。保管期间,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电器丢失或损坏外,学校对该违规电器的任何损坏丢失一概不予负责。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口头警告以上处分;造成火灾事故者,需赔偿所有相关损失,此外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信息变更与责任
(1)电器拥有者信息如有变动,需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段到学生事务处联系学生行为引导组老师删除其申请信息,重新登录学工系统(https://sa.uic.edu.cn/ )申请;若发现任何与登记信息不符情况,将取消其使用资格;
(2)在使用已登记的冰箱或电热水壶时需注意用电安全,如因使用电器造成人身伤害或火灾,使用者需承担全部责任。
3、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学生申请电器操作指南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