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辈导师工作守则
(1)不得自行调换小组。
(2)对组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3)尊重组员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等。
(4)朋辈导师作为组员榜样,在 MCP 中起表率作用,须时刻注意言行举止,遵守校规校纪。
(5)禁止组织小组成员或接受小组成员的建议前往各种娱乐场所(如 KTV、酒吧)。
(6)禁止组织奢侈性或不良生活方式的活动(如抽烟、饮酒)。
(7)禁止组织有危险性、宗教性的活动。
(8)禁止利用 MCP 小组进行商业活动或其它为个人谋取物质利益的。
(9)在 MCP 小组中,避免因个人关系、喜好而影响到其它组员,或在组内做出不公正、不公平的判断及行为。
(10)对于能力范围之外的状况,尤其涉及到组员或他人健康、安全的问题,及时向导师、学生事务处的心理辅导员等寻求帮助。
(11)在与组员交往中,如感觉到严重不舒服或者冲突的时候,请向你的导师或者学生事务处心理辅导员寻求帮助。
二、活动经费报销流程
报销注意事项
(1)按预算报销(经费按各小组人数而定),超出部分自理。
(2)自发票开出日期始,于7个工作日内提交报销资料。
(3)发票应该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电子发票需打印纸质版;不接受收据、船票、超市小票。
(4)发票付款名称需UIC全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扫描右图二维码保存UIC发票抬头及税号。
(5)报销申请单可于SAO官网下载(亦可于学生事务处前台领取)
一、朋辈导师招募时间
每年4月,具体时间以邮件通知为准。
二、朋辈导师招募对象
面向大一、大二或大三同学进行招募,一般按照各专业导师数量的2倍预估朋辈导师招募数量。
三、朋辈导师招募要求
1.申请基本要求
(1)大一:sGPA≥2.50,大二及大三:cGPA≥2.50。
(2)无违纪违规记录。
2.任职要求
(1)新生返校前准备迎新。
(2)任职期间不得兼任学生社团、学生组织正职负责人(如:兴趣社团会长/社长、专学会长、学生会主席)、学长舍堂导师,不得参加交换生项目。
四、朋辈导师培训
经过报名、初选、面试后,待选朋辈导师将进行培训,学习MCP相关知识及朋辈导师工作内容,被录用后在迎新前再次培训。
招募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