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归相关条例及撤销通道
一、相关条例:
参照《北师香港浸会大学宿舍管理规定》第9条
第9条 宿舍出入管理
9.1 宿舍开放时间为每日06:00至次日凌晨00:00。
9.2 学生应通过人脸识别、校园卡验证等授权门禁方式进出宿舍楼,不得采用其他非正规方式进出宿舍楼。
9.3 每日00:00至06:00为宿舍门禁时段,原则上学生在此时段不得外出。
9.3.1 晚归的学生应向楼栋大堂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卡等)并进行晚归登记。
9.3.2 学生事务处将依据晚归数据,对晚归学生进行必要的跟进,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9.3.2.1 提醒;
9.3.2.2 面谈;
9.3.2.3 通知家长。
二、撤销通道:(仅针对以下特殊情况,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证明人)
例如:
如因生病去医院就诊,需提供病历证明。
如因动车晚点,需提供车票作为凭证。
如因社团活动或学业原因导致晚归,需有教职员作为证明人进行核实。
撤销步骤如下:
登录学工系统→宿舍生活→学生纪律与行为→晚归记录,按照系统指引操作提交审核。
请在收到邮件后的5天内完成以上申诉步骤。逾期未申请撤销的,将计入本学期的晚归次数。